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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代销理财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我行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理财”)开展代销理财业务合作,并已于20221222日就代销合作签署代销协议,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您可通过我行相关营业网点咨询代销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并通过我行渠道办理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风险提示: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兴银理财所发行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敬请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