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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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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
  
贷款对象
  在普陀区范围内居住的农户、进行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
  从事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有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易变现或依法可以抵押的资产作抵押;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个人抵押贷款一般以借款人实际需求、抵押物价值及审批为主。
  个人抵押贷款的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具体期限以借款实际用途及审批为准。
  贷款利率按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人婚姻证明材料;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抵押财产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抵押物权利证明文本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的发放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
  本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
  本行对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确认抵押物的价值;
  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相关公证、保险、抵押登记手续;
  发放贷款。


贷款的归还
  个人抵押贷款可以采用到期一次性归还或提前归还。利息可以采用利随本清,或按月、按季结息,按期还本。贷款跨年度时利息按年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