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化 > 巾帼文明岗 > 制度建设 > 正文

东港支行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

根据舟山市“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结合总行实际,特制订了东港支行营业部 “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

一、领导重视,把建岗纳入营业部工作计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二、按照《舟山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开展各级岗位的创建工作。

三、创建巾帼文明岗必须做到标志上墙,照片上墙,制度上墙。

四、创建岗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做好有计划,有细则,有记录,有考核。

五、认真完成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自学维护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六、积极参加“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七、组织岗员认真学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法律、每季度至少一次。

八、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九、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