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
产品简介
出口信用证是我行接到进口商银行开立的信用证,通知/转通知/转让信用证,或根据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审查出口商提交的全套单据,为出口商提供审单、寄单和收汇的结算服务。出口信用证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通知、修改和撤销、转通知和转让、审单议付、寄单索汇、收汇及后续管理关节。
产品特点
1.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的结算收款需求;
2.风险较低。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为出口商提供了有条件付款承诺;
3.主动性高。只要保证单据质量,就可取得开证行的无条件付款承诺,而单据质量完全处于出口商的控制之下;
适用范围
1.出口商不了解或不相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需要对方银行提供额外承诺;
2.出口商需要向本地银行申请打包贷款,以为准备出口货物进行资金融通。
申请资料及业务流程
1.我行收到国外来证或修改后,通过核对印鉴或密押证实其真实性;
2.我行将信用证或修改通知受益人,并就条款中的潜在风险作出提示。
3.出口商(受益人)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后,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
4.我行审核单据后,将单据寄往国外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
5.国外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
6.国外开证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向出口商解付。